参展流程

1、展位安排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;

2、为使本届展会整体安排更趋合理化、国际化,请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及合约书》,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;

3、参展单位报名后须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50%参展费用定金,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,余款应于会前一个月付清;

4、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,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的,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;

5、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已定展位,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
★ 注: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,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或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。